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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儒联“中国文化大讲堂”系列学术讲座第十讲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3-08 [来源]: [浏览次数]:

儒家伦理的现代价值

单纯 教授

2016年3月7日,由国际儒学联合会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中国文化研究院合办的“中国文化大讲堂”系列学术讲座第十讲,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图书馆三层报告厅举行。此次讲座,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单纯教授,为北外师生报告“儒家伦理的现代价值”。

单纯教授从儒家与佛教、基督教、伊斯兰、犹太教之间的差异开始谈起,认为儒家非宗教,亦非哲学,而是一种介于政治与律法之间的学说:伦理学。

在单纯教授看来,儒学最为关键的概念是“仁”。不同于物理世界和社会世界,它们拥有不可违背的原理,是人类无法抗拒,而“仁”所在的世界:人文世界,则是以人和人的意志为中心。人文的本质,是人可以拥有自由的意志,从而改变外部世界和自己。这种能力,也是儒家作为伦理学的最高价值。从孔子到孟子,无不强调这种意志。故在儒学中,“仁”从根本上而言,是自由意志的体现。在孔子看来,“仁”代表入世精神,服务于政制和法律,它是具体的和现实的伦理学;其后,孟子在孔子创立仁学的基础上,强调了“义”在儒家伦理学中的重要作用,并超越孔子将“仁”局限于现实世界中的政治治理和法律的范畴,认为天下应该由良知来决定,即所谓的替天行道,而良知产生于心,因而也更加突出人的意志的自由。至南宋,大思想家朱熹在佛教思想的影响(单纯教授认为,佛教是一种强调思维和以思维观察世界的宗教学说)下,摆脱孟子的“养浩然之气”的理论束缚,认为通过一种“思”的方式,认为人类的世界为一个思维的世界,通过思维,可以摆脱自然世界和社会世界的一切局限,故立“理”为宇宙的根本。通过“理”甚至可以摆脱一切的物质世界,从中也可以推导出摆脱君主制的最初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