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国际中国文化研究院“2026中外文化交流系列讲座·纪念《国际汉学》创刊30周年”第三讲在国际大厦518教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法国汉学家、历史学家、法国滨海大学博士生导师马骊教授主讲,研究院副院长管永前担任主持。

马骊教授首先对讲座主题中的关键词“传统格局”作了说明。她指出,所谓“传统格局”,主要指19世纪中外关系发生明显变化之前,清代已经存在并运行的各种对外关系形式、制度安排和交往方式。18世纪的清朝整体上处于相对稳定、有所发展且较为强盛的阶段,中国与周边地区以及欧洲的接触持续展开。以这一时期为窗口,便于观察清代原有对外关系的运行方式与特点,也有助于理解此后对外关系制度与环境的变化建立在怎样的历史基础之上。马骊教授特别说明,讲座主题中的“对外关系”并不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外交”。19世纪以前,中外接触在使节、贸易、人员流动、宗教传播、文化交流等多个层面展开;相关事务由何种机构与人员处理、依循何种规则运行,以及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何种方式,都是探究对外关系时需关注的重点。循此思路,本次讲座围绕对外关系的结构、运作方式、接触与交流、差异四个方面展开。

马骊教授指出,18世纪的清代并未形成统一集中处理所有对外事务的中央机构。从结构上看,此时清代的对外事务在既有政治秩序和制度框架内运行,尚未形成相对独立的对外事务体系。不同的对外事务由不同机构负责,如礼部承担朝贡册封、使节接待及相关礼仪,十三行等地方机构负责地方对外贸易等。在运作方式上,马骊教授以“管理”“限制”“制度安排”三个关键词加以概括:“管理”即对交往对象与活动进行组织与规范,体现为机构和人员分工;“限制”指交往只允许在特定范围和条件下展开;“制度安排”指交往依托既有机构、程序和规则,其中朝贡体系是重要的制度形式之一。马骊教授进一步指出,既然对外关系是在已有政治秩序和制度规范中展开,就需要从“秩序”的角度来理解对外关系。“秩序”包括等级、规范和稳定性。“等级”指不同主体在朝贡、册封和使节往来中具有不同的身份与关系位置,如使者觐见皇帝时的身份和礼仪即体现等级区分;“规范”指交往按一定程序和行为方式展开;“稳定性”则指某些关系定位和交往程序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运行。

接着,马骊教授通过具体事件介绍了18世纪清代的对外关系。虽然18世纪中国的交往对象、人员和渠道更趋多样,但接触的增多并不意味着彼此理解趋于一致。1793年马戛尔尼使团觐见乾隆皇帝时,双方围绕觐见礼仪反复谈判,最终马戛尔尼使团坚持以单膝下跪的使节礼仪完成觐见,乾隆因此发下两道敕谕,驳回了英国的全部六项请求。马骊教授指出,这并非简单的礼仪之争,而是双方观念差异与冲突的体现。双方争论的核心问题不是“要不要礼仪”,而是采用什么礼仪,以及这种礼仪表达何种关系。1794年至1795年,荷兰使团在觐见过程中则完全接受清廷规定,行完整的三跪九叩大礼。这说明,即使同样来自欧洲,不同使团的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马骊教授将这些差异概括为三个方面:对关系本身的理解不同,对交往方式的期待不同,对礼仪与关系定位的理解不同。这些差异在18世纪尚未转化为更大规模的冲突,却构成了理解19世纪中外关系变化的重要历史背景。

孙健、谢明光老师出席讲座并与马骊教授进行交流探讨。谢明光老师从“外交关系”与“对外关系”的根本区别出发进行提问,马骊教授回应称,现代外交以专门机构和国际规则为基础,而18世纪清朝虽也有机构与规则,但其机构各司其职、规则依关系定位而定,二者存在本质差异。
管永前副院长在总结中表示,本场讲座有助于我们厘清清代对外关系发展演变的进程,重新审视近代以来中国如何逐步融入世界。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既有适应的一面,也始终延续着自身的悠久传统与独特格局。讲座从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出发,清晰勾勒出近代中外关系演变的历史脉络,视野开阔、讨论深入,为在场师生理解清代对外关系的传统格局及其历史意涵提供了重要启发。讲座在现场师生的热烈交流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26级周芷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