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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利玛窦规矩中“送礼”对教会的影响 沈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3-17 [来源]: [浏览次数]:

浅谈利玛窦规矩中“送礼”对教会的影响*

——通过中日韩传教政策的简单比较

摘 要:利玛窦规矩是明清来华传教士利玛窦制定的文化适应政策,其中为适应中国人的社交方式而产生的送礼行为,无论在中国还是在日本和朝鲜都有突出表现。不过,由于中国与日朝两国的政治社会环境不同,送礼行为的表现也有所不同。在华的传教策略既不同于在日本为满足大名对经济利益的追逐而进行的南蛮贸易,也不同于在朝鲜顺应韩儒自主引进和发展的放任自流,在华传教士们只能以“送礼”为敲门砖、以“学识”为吸引力、试图在与上层士大夫文人的交往中潜移默化地使其接受天主教义。这种方式在中国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对传教士来说这也是在当时环境下的必然选择,不过过度的送礼给教会带来了沉重的财政负担,也引起了不少问题。本文就着眼于送礼行为,对中日韩三国的传教政策做简单的比较,以更好地探讨利玛窦规矩中送礼行为对中国教会的影响。

关键词: 利玛窦规矩 送礼行为 耶稣会士 中日韩比较

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是明清之际来华传教士中最为著名的一位,自1582年8月到达中国澳门起,他在华生活了三十余年,先后在肇庆、韶州、南昌、南京和北京等地传教,成为中国明清天主教传教事业的奠基人。他非常重视学习中国的语言文字,了解中国社会风俗习惯,在不违背基督教义的前提下尊重中国的思想和文化,这一文化适应政策被后人称为“利玛窦规矩”。利玛窦规矩曾在中国获得巨大成功,其影响远不仅限于中国教会;然而它也在教会内部、甚至在中国和欧洲整个社会上引起了激烈的“礼仪之争”,引起了西方社会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的思想文化进行了近两个世纪的热烈讨论。

那么,利玛窦规矩对于教会来说究竟是利是弊呢?古往今来不论是教会内部还是学界对于利玛窦规矩的争论都往往停留在“礼仪之争”的层面上,即是否允许中国教徒保持传统的祭天、祭祖、祭孔等行为。本文希望从另一个角度,即通过利玛窦规矩中为适应中国人的社交方式而产生的送礼行为来探讨它对于教会的利弊。另外,由于日韩同中国一样都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在风俗习惯上也有很大的相似性,故本文将对中日韩三国的传教政策进行简单的比较,由此来看送礼行为对远东教会的影响。

一、中国的送礼习俗

《中国札记》[1]是利玛窦集其三十年的在华生活经验和对中国文化认真刻苦的专研为一体而写成著作,书中详细介绍了来华耶稣会士在中国的传教活动及成果,并对中国文化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不管对于中西交通史、耶稣会入华传教史还是明史的研究都是十分重要的史料。

在《中国札记》第一卷第七章中,利玛窦在谈到中国的某些习俗时提到了送礼的习惯:“当他们馈赠小礼品时也用这种小折子,送礼是他们的普遍习惯,一般要回赠价值相等的礼物。在这种情形,拜帖里不仅有馈赠人的签名,并且还以颇为华丽的辞藻描述那些礼物。如果礼物被部分或全部退还,人们不认为是失礼的举动,馈赠人一点也不会生气。发生这种情形时,退回礼物要附上一个小折子表示感谢和有礼貌地谢绝馈赠,或者说明收下的礼物并列举回赠的礼品。这样馈赠礼物是不断进行的,并且社交的繁文缛节有那么多,是在难以尽述。中国人还有一种普遍的习惯,对我们是很新鲜的,那就是馈赠金钱,相当于十个或五个或更少的金币,这可以是上级赠给下级,也可以是下级赠给上级。”[2]由此可见,以利玛窦为代表的传教士对于中国人的送礼习俗有着深刻的理解,因此在他们的社交生活和传教策略中送礼都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在澳门时,为了获允在大陆上得到一个永久居留地,罗明坚受范礼安命令就已经开始向总督献礼,礼物都是“中国人特别宝贵的东西”,其中有“纯丝的衣料”,“还有带褶的衣服、水晶镜子以及其他这类珍品,总值超过一千金币”。虽然最后这次进入中国大陆的尝试失败了,但是送礼的确为传教士们赢得了长官的好感,成为了以后传教士们每到一处驻地时必用的一块敲门砖。同样,为了让孟三德神父留在肇庆,他们也首先拜访了总督,送他一份欧洲的珍贵礼物。利玛窦想方设法开辟南京驻地时,也携带大量礼物去拜访了他在广东省结识的一位朋友——徐大任。在南昌,利玛窦拜访了建安王和乐安王,也都献上了中国人所珍视的欧洲物品。更不用说他们为了能够获得在中国的永久居住与传教允许而为献给皇帝所准备的大量高级罕见的礼物了。

利玛窦等人就这样遵循这中国人送礼的习俗进行社交,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他们结交权贵和知识分子,有利于增强天主教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有利于传教事业的发展。这是目前很多学者都已经论证过的课题,本文就不再赘述了。笔者想要论证的重点在于,送礼原则的确立是否在大多数时候真正起到了积极作用,以及送礼给在华传教团带来了哪些问题。

从利玛窦的《中国札记》中我们不难看出,在华传教事业的起伏涨落很多时候并没有受到哪位收了传教士礼物的人物决定性的影响。相反,很多收过礼物却没有与传教士建立起友好关系、或者说仅仅是表面上建立了良好关系的官员往往在传教士们身处险境时袖手旁观,甚至火上浇油。关于这一点,我们理解起来并不困难。虽然送礼作为一种社交礼仪是必须的,但它仅仅能起到敲门砖的作用,而不能成为笼络人心的工具。如果没有真正认可基督教、只是依靠送礼来打动的人必然不会坚定地站在传教士一方,因此在传教士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也就不能够期望这些人来雪中送炭了。

另外,传教士们还曾由于送给皇帝的礼物而遭遇了本可以避免的灾难。本来护送传教士们进京的船队太监,为了讨好临清港的收税太监马堂而把传教士们出卖给了马堂。马堂想把这些新颖而贵重的礼品占为己有,再亲自献给皇上以求得加官晋爵,于是将传教士一行圈禁在了天津。虽然几经波折礼物最终被献给了皇上,但随之引发的派系之争也让传教士在北京再次身陷囹圄。可见,神父们大方的赠送和展示礼品引起了一些唯利是图的人们的注意,他们无心与神父们交好,而是利用神父们为自己谋求实际利益。

再次,大量的送礼也为耶稣会在华传教团的财政带来了负担。传教团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葡萄牙商人的慷慨赞助,然而一旦商船发生任何意外,商人们也就无暇顾及传教士们的需求了。利玛窦在书中不止一次地提到了经济上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不要说购置新的礼物用以交际,甚至不得不卖掉三棱镜等物品来维持传教士的生活。而为了促进利玛窦等人在北京开辟一个拘留点的行动,视察员神父范礼安(Alessandro Valignano,1538-1606)也是竭尽全力。他“搜集了他认为凡是有助于这个目标的所有物品,都送往南昌府;其中有一帧从西班牙寄来的圣母像,一帧救世主基督像,一个大小适中、制作精巧用齿轮结构的自鸣钟,能报出一点钟、半点钟、一刻钟。这座钟是耶稣会阿瓜维瓦(Claudio Aquaviva)会长神父送给传教团的,希望传教团能以已经开始的同样方法继续得到进展。菲律宾主教也给中国传教团的视察员神父送来一个和前一座大致相同的钟。除了这些以外,他还在澳门搜集了他认为会对传教团有用的各种东西,全部寄到南昌。”[3]由此可以看出,为了支持利玛窦进京,范礼安想尽千方百计准备礼物。考虑到这正好发生在日本耶稣会支出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就不难估计澳门教会的拮据情形了。

二、日本的南蛮贸易

在日本,送礼行为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日本教会的开拓者沙勿略(Francisco Xavier,1506-1552)历经千辛万苦抵达京都后,却因为没有适当的礼物进献而未能见到任何大人物,失望至极的沙勿略在京都仅呆了十一天便永远地离开了那里。此次教训让沙勿略在拜会山口领主大内义隆(Ouchi Yoshitaka)时精心挑选了十三件贵重礼物:“巨大儿精巧的时钟,三支带精美枪身的燧石枪,缎子,极为美丽精致的玻璃器皿,镜子,眼镜和两封信。”[4]此次拜访获得了巨大成功,沙勿略在日本获得了第一次正式的传教许可。

不过,在大名割据混战的战国时期,仅仅是这些精美的礼物还不足以让各地大名投入基督教的怀抱,真正吸引他们的是日葡贸易中巨大的经济利益。刚刚来到日本的沙勿略在鹿儿岛的传教受到了领主岛津贵久的保护,然而,这并不代表岛津贵久(Shimazu Takahisha)为基督教的教义所吸引,他“非常清楚传教士所能带给他的利益,也知道怎样才能获得这些利益。他从不隐瞒他的想法,至少已经用行动提醒神父,找来葡萄牙商船不仅是他的真诚愿望,而且也是神父用来换取传教许可的筹码。”[5]当他与葡萄牙商人交易的希望破灭后,岛津贵久立即翻脸,下令处死所有接受基督教义的人。与此相对,平户领主松浦隆信(Machuura Takanobu)对传教士的友好态度直接来源于传教士引来的葡萄牙商船。1550年葡萄牙商船首次驶入了日本港口——平户,负责葡萄牙与中国和日本贸易事务的杜阿尔特∙达∙伽玛(Duarte da Gama)为沙勿略带了教会信件,并且促成了沙勿略对平户的首次访问。1553至1561十余年间,或许因为有传教士留居此地,几乎每年都有商船抵达平户,使其成为了当时日葡贸易的中心。可见,日本传教事业是与日葡贸易(日语中称“南蛮贸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葡萄牙商船在平户的停靠所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使得周边的各个领主相继对传教士产生了兴趣。他们争先恐后地邀请传教士到自己的领地传教,而传教士们也非常清楚日本大名们真正的希求。“托雷斯乘坐缀满彩旗的葡萄牙商船进入横濑浦港,在阵阵礼炮声中与特意赶来的领主见面。”[6]大村纯忠、有马义直、松浦隆信三位领主为了在利益追逐的战争中获胜,毅然决然地放弃原有的信仰,表示了对于基督的忠诚。

然而这一切都是以世俗利益为前提的,这种曲线传教的方式给教会带来了巨大的财政负担。范礼安对此有深刻的认识,他在写给耶稣会总会长的报告中说到:“下和丰后教区的诸领主,总是着眼进入本领港口的葡萄牙船和他们能从耶稣会那里获得的利益。……由于贫困,他们还要求礼物盒借款,但从不归还。一旦神父们没有满足他们的希望,或是无法满足他们的希望,他们便冷淡、动摇、愤怒,不再支付应当还给神父的借款,不再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不再去教堂。如果领主是异教徒,便立即实施更多的非礼,迫害基督徒,令他们弃教。”[7]日本耶稣会理论上拥有国王与教皇支付的年金和一些不动产,但是这些财源常常到不了他们手里;然而一方面日本耶稣会的开支与日俱增,于是他们开始利用葡萄牙商船介入中日贸易以获取利润。世俗利益成为了日本耶稣会嗤之以鼻却又无法舍弃、赖以为生的工具。当荷兰人与英国人的到达为日本人提供了新的贸易选择时,日本教会彻底丧失了最后的筹码,在德川幕府不断升级的迫害下消亡殆尽。

三、朝鲜的燕行使臣

朝鲜的天主教传播不同于中日两国,它是在传教士尚未进入朝鲜之前就被韩儒学者当做西学自主引进国内。天主教传入朝鲜较晚,17世纪由朝鲜赴燕使团介绍回国内,当时朝鲜知识界对其感兴趣,一是由于好奇,二是把它作为一种来自中国的新学问。这一点同日本截然不同。沙勿略在日本传教时,耶稣会尚未进入中国,因此日本人驳斥天主教教义时,认为如果天主教是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从来没有出现在中国人的经典之中。这显然是出于日韩两国对中国文化的敬仰,认为中国来的东西必然有其好的地方,而中国人尚未接受的就不一定是好的。

天主教得以传入朝鲜也得益于送礼行为。一些燕行使臣在中国接触到传教士并与之交好,直接成为将西学和基督教传入朝鲜的桥梁,也成为了朝鲜最初的知识分子基督徒。1603年以后朝鲜派赴北京的使节带回的《坤舆万国全图》就是当时在中国与利玛窦交好的李应试翻刻而成。1631年,朝鲜陈奏使郑斗源和译官李荣后在登莱与镇守该城的孙元化和陆若汉(Rodrigues Tcuzzu)见面。陆若汉为葡萄牙耶稣会士,精通中、日文,曾在澳门葡萄牙人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多次外交活动中担任翻译,此时正携西洋火器助守登莱以防清兵。陆若汉以万国图、《治历缘起》以及千里镜等西洋物品和书籍赠送郑、李二人,他们将这些礼物带回朝鲜京城,受到了朝鲜国王的褒奖。《朝鲜李朝实录》有记载:“甲申,陈奏使郑斗源回自帝京,献千里、西炮、自鸣钟、焰硝花、紫木花等物。千里镜能窥测天文,规敌于百里之外云。西炮者不用火绳,以石击之,而火自发。西洋人陆若汉者来中国赠斗源者也。自鸣钟者每十二时其钟自鸣,焰硝花即煮硝之酸土,紫木花即木花之色紫者。上教日:‘覔来西炮,志在御敌,诚极可嘉,特加一资。’”[8]1644年朝鲜昭显世子李溰在北京与汤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结识,汤若望赠其一架天球仪,一幅基督圣像以及一幅世界地图摹绘本。李溰获准回国后便将地图携回朝鲜宫廷。

除此之外,从《燕行录》中还可以发现有关燕行使臣与在华传教士交往的其他事迹:1719年赵荣福与3位传教士的交往;1720年李颐命与戴进贤(Ignatius Kogler)、苏霖(Joseph Suarez)的交往;1721年俞拓基一行与戴进贤等人的交往;1729年金舜协与戴进贤等人的交往;1732年李宜显、韩得厚与费隐(Ehrenbert Xaver Fridelli)的交往;1740年洪昌汉与传教士;1755年使臣与刘松龄(Augustin de Hallerstein);1765年洪大容与刘松龄、鲍友官(Antoine Gogeisl);1793年李在学与东天主堂刘姓者和西天主堂汤姓者等。[9]他们的交往中送礼已经成为一种礼仪和惯例固定下来,燕行使臣赠与传教士之物多为折扇、笔墨、腊药等东方传统礼品,而传教士主要赠与西书、西器、西药等。这些西洋物品的传入增加了传教士在韩人心目中的地位,汉文西学书籍和天主教书籍不断传入朝鲜,为天主教在朝鲜的传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不过,送礼行为在朝鲜教会中的作用与中日两国并不相同。首先,朝鲜的天主教是朝鲜知识分子自主引进的,传教士带来的先进知识技术迎合了实学派的需求。神父们送给来华文人的礼物并非起到讨好、巴结的作用,虽然并非完全无目的性,但与他们在中日两国的送礼行为相比,其功利性大大降低,更具有私人情谊,对教会财政也未造成巨大负担。其次,当时传教士并未进入朝鲜境内,朝鲜教会主要由韩人知识分子自主组织。热心西学的韩儒权哲身、丁若锉等人组织了教理研究会,1784年李承薰等人创立朝鲜教会,1789年北京主教始向朝鲜派遣一名中国传教士周文谟。比之西洋传教士在中日两国开设的教会,由朝鲜人自己开设的教会在其国内生存起来明显较为容易,教会也无需为了维持教会的存在而花费大量的财力四处送礼。

四、小结

比较了中日韩三国的传教策略之后,我们发现:在华的传教策略既不同于在日本为满足大名对经济利益的追逐而进行的南蛮贸易,也不同于在朝鲜顺应韩儒自主引进和发展的放任自流,在华的传教策略基本可以概括为“温和谨慎、本分守法”。

这当然是由中日韩不同的社会背景、政治状况所决定的。中国在明末清初是一个统一富饶强大的封建君主国家,传教士既不可能像在日本一样利用大名之间相互斗争的空隙、以自身带来的经济利益为诱饵,也不可能像在朝鲜一样通过宗主国(中国)的影响力促使人们接受西学和天主教,因此,在华传教士们只能以“送礼”为敲门砖、以“学识”为吸引力、试图在与上层士大夫文人的交往中潜移默化地使其接受天主教义。

利玛窦规矩中关于送礼的规定可以说是三国之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特点。虽然日韩同样受中国文化影响,有着“礼尚往来”的传统,但是在这两个国家的传教过程中,“送礼”都不是主要的手段与方式。不过,我们不可否认的是,传教士在海外的传教事业往往与世俗利益结合在一起,难以分割。不论是利玛窦的送礼还是沙勿略的交易,亦或是“丙寅邪狱”事件中外国传教士公然干涉内政的做法,都是以世俗利益作为诱饵的传教策略。可以说利玛窦规矩可以说是以利玛窦为代表的来华传教士结合了中国实际和其非凡创造力的产物,也可以说是他们对中国政治社会现实的一种屈服。当然,我们不可否定的前提是,他们认识到并尊重了中国的风俗习惯,对异文化有着巨大的包容与接纳的态度,这不同文化的交流中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通过对中日韩三国传教策略上简单的比较,突出了在华传教士“送礼”的这一特别方式,并且简述了“送礼”给教会带来的利弊,希望能够为读者更好地解读利玛窦规矩有所助益。

参考文献:

葛兆光:《邻居家里的陌生人——清中叶朝鲜使者眼中北京的西洋传教士》,《中国文化研究》2006年第2期,P1-11

顾为民:《早期中国与朝鲜天主教的若干联系》,《韩国研究论丛》1998年00期第四辑,P170-185

戚印平:《日本早期耶稣会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3年4月第一版

王明星:《朝鲜李朝末年教案探因》,《东疆学刊》2000年1月第17卷第1期,P29-32

王青:《基督教与朝鲜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韩国研究论丛》2007年第1期,P213-221

王春来:《“天主”与“上帝”:韩儒对天主教的早期反应》,《韩国研究论丛》1998年S1期,P265-284

王春来:《近代化历程中的朝鲜:基督教传播的文化效应》,《韩国研究论丛》1999年00期,P276-289

杨雨蕾:《朝鲜燕行使臣与西方传教士交往考述》,《世界历史》2005年第5期,P126-131

张广智:《论基督教在中韩两国传播的现代命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2期,P36-41


*该文为作者2013年2月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举行的中日韩研究生论坛上发表的报告整理而成。

[1]利玛窦、金尼阁著:《利玛窦中国札记》,何高济、王遵仲、李申译,何兆武校,中华书局,2010年4月北京第一版。

[2]引自《利玛窦中国札记》,P66-67。

[3]引自《利玛窦中国札记》,P314。

[4]引自弗洛伊斯:《日本史》,柳谷武夫译注,平凡社1987年版,第一册P100-101。

[5]引自戚印平:《日本早期耶稣会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3年4月第一版,P37。

[6]同上,P55。

[7]同上,P60。

[8]引自昊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九)P347,转引自顾为民:《早期中国与朝鲜天主教的若干联系》,《韩国研究论丛》1998年第00期,P170-185。

[9]引自杨雨蕾:《朝鲜燕行使臣与西方传教士交往考述》,《世界历史》2005年第5期,P12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