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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位论文与书写格式的基本要求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5-07 [来源]: [浏览次数]:

附: 北京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与书写格式的基本要求

(2008年7月7日校党政联席会修订通过)

一、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的撰写资格要求:

1. 根据培养方案修完全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其中学位必修课满70分以上(含70分),选修课满60分以上(含60分),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2. 通过中期考核;

3. 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二)学位论文的学术及内容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表明作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学科知识,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材料、角度、观点、方法、理论等方面有创新性成果,并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较重要的意义,表明作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和创新的能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三)学位论文撰写语言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外语类学位论文用所学语言撰写;如选题需要,经导师或导师小组同意、院系领导批准、研究生处审核,可用中文撰写;非外语类一律用中文撰写。

博士学位论文:外语类学位论文原则上用中文撰写,如选题需要,经导师或导师小组同意、院系领导批准、研究生处审核,可用所学语言撰写;非外语类一律用中文撰写。

(四)学位论文字数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用外文撰写,字数为1.5万词以上;用中文撰写,字数为2万字以上。

博士学位论文:用中文撰写,字数为8万字以上;用外文撰写,字数为5万词以上。

(五)学位论文出版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博士学位候选人须与北京外国语大学签订博士学位论文出版承诺书,承诺本人博士论文如入选北京外国语大学优秀博士论文文库或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论文,须以“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名义出版,计入北京外国语大学科研成果。

二、 学位论文的一般格式

学位论文应依次包括下述部分:

1. 封面:题目应准确概括论文的核心内容,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一般不超过30个字。学位论文用外文撰写,题目应用所学语言写成,并附中文译文;如论文用中文撰写,则应附外文译文。

2.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说明(见附后《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3. 作者的致谢。

4. 中文摘要:要求在1500字左右。应简要说明本论文的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结论,突出论文的创新之处。语言精练、准确。在当页的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3-5个)。

5. 外文摘要:要求在1500词左右。要求外文摘要上方应有题目,内容与中文摘要相同。在当页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外文关键词(3-5个)。

6. 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包括章节号、章节标题、页码。

7. 序言或前言:内容应包括本课题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社会进步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述评,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论文运用的主要理论和方法、基本思路和论文结构等。

8. 正文:学位论文的主体。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选题情况,可以有不同的写作方式,但必须言之成理,论据可靠,严格遵循本学科国际通行的学术规范。

9. 结论:结论要明确、精练、完整、准确,突出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应严格区分本人研究成果与他人科研成果的界限。

10. 注释:可采用脚注或尾注的方式,按照本学科国内外通行的范式,逐一注明本文引用或参考、借用的资料数据出处及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观点。

11. 参考文献:按不同学科论文的引用规范,列入文末(通篇正文之后)。外文用原文,不必译成中文。

文献是期刊时,一般书写格式为:作者、篇名、期刊名、年月、卷号、期数。

文献是图书时,一般书写格式为: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月、版次。

12. 附录:包括正文内不便列入的、便于读者加深理解的辅助性内容,如符号、图表、缩略语、全文和有关说明、其它对正文的必要补充等。

13. 后记或说明等列入论文末尾。

14. 封底。

三、 学位论文的打印和装订要求

1.学位论文严格按上述第二部分“学位论文一般格式”要求顺序编排,用规范的汉字或所学语言的规范字体打印。论文一律打印,不允许手写。

2.统一用我校印制的“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封面,封面统一在校学位办指定地点购买;采用统一的封面格式打印(见附后《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位论文封面格式》)。

封面上“导师”的署名,一律以批准为研究生本人的导师为准。如有变动,应正式提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变动。

3.论文要求字迹和标点符号清楚、工整、正确。凡层次不清,错别字较多,语句欠通顺者,应予返回,认真修改。

4.论文排版及用纸要求:

(1)用纸规格:A4复印纸。

(2)每页空白:天、地、右侧各留空白2.5cm,左侧留3cm。(阿拉伯语左、右留空与此相反)。

(3)每页行数:33行(包括页号)左右(约1.35行距)。

(4)正文字体:横排打印,字体用microsoft word 12号(小四号)或相应字体。

(5)页码:封面不排页码。从“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说明”开始到“目录”,采用“i—ix”编排;从“序言”(或“前言”)开始到论文结束,采用“1―100”编排。

5.学位论文一律在左侧装订。要求装订、剪切整齐,便于使用(阿语相反)。

四、 论文摘要

博士、硕士研究生还应向研究生处提交单独装订的中文、外文论文摘要。

1.规格、字体、封面要求:和学位论文要求相同;

2字数:1500字/词。

五、 学位论文及论文摘要打印和报送要求

1.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按导师、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人1本,北京市图书馆、校图书馆、学校档案馆各1本,院(系、所、中心)要求留存的册数及其他要求,确定打印或复印的册数。院(系、所、中心)将学位论文及论文摘要统一收齐后交送相关部门。

2.所有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按图书馆的要求提交与印刷版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本(详见附件《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说明》)。电子版论文应完整,含第二条所有内容,并保存在一份WORD文档中。

3、上交学位论文及论文摘要份数:

(1)研究生处:学位论文二份,中文摘要5份,外文摘要2份;

(2)校图书馆:学位论文一份,网络提交电子论文(电子论文要求见图书馆相关规定);

(3)校档案馆:学位论文一份。

六、 其他规定

1. 本规定解释权在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处。

2. 本规定自2008年7月7日起实施。同时废除1998年10月执行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

附件:论文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