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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起执行博士中期考核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11-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国海外汉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细则

201311月起执行

一、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中国海外汉学研究中心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或在职博士研究生。

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其中,学位必修课70分以上,学位选修课60分以上,取得规定的学分;在科研创新和学术活动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了专业资格考试的博士研究生,获得参加中期考核的资格。

二、 考核内容(100分)

思想品德10%:根据思想品德基础、日常操行、考勤、获奖评分。

科研能力20%:根据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情况评分。

学术活动20%:根据参加学术会议、出国进修情况评分。

课程成绩30%:根据学生所选课程成绩平均分评分。

资格考试20%:根据导师布置的论文作业和读书笔记评分。

总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 考核评分标准

思想品德按当年综合评估的德育成绩折合10%之后四舍五入计算。

科研能力按照发表一般期刊文章10分,CSSCI每篇文章20分,校级科研项目立项5分,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10分。超过20分的按照20分计算。

学术活动按参加学术会议每个计入5分。学术进修含港、澳、台等地区,按3个月计3分,半年计5分,一年计10分计算。需提供进修时间、单位、离校准假单等信息,方可计入。超过20分的按照20分计算。

资格考试由导师根据论文作业和读书笔记评分。此项评分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