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每年9月份各院系开展测评工作,对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的硕博研究生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设定的指标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同时,又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导向性测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院系成立综合评估及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等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组长。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海外汉学研究中心制定了奖学金及学生评优的评定方案,为测评的量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奠定基础。
一、中心成立综合评估及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二、综合评估包括学习和德育两个部分,学习测评分是学习测评四项内容的总分,德育测评分是德育测评四项内容的总分,综合评估总分为100分。
1、学习测评指各门功课成绩的平均分,占总成绩的80%;
2、德育测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占总成绩20%:
1)思想品德基础分60分
2)日常操行18分:包括自我评分6分、导师评分6分、辅导员评分6分
3)考勤分16分:中心或学校举办的集体活动,无故缺勤扣5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事假扣2分,病假扣1分。
4)评优加分不超过6分:获上一年度国家级奖学金加6分,校级A/B奖学金4分,校级其他类别奖学金3分。
三、附加分的评定标准
根据北外研究生处对硕士生的培养方案“有较突出的公开发表成果”,博士生“发表两篇学术论文(其中一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要求,对社会工作突出、学术方面有贡献的研究生予以加分奖励。具体体现在“评奖评优方案”中,参与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立项单独列为加分项,加分的分值按照文章的级别,分级奖励:未发表学术会议论文1分每篇;发表一般期刊论文2分每篇;CSSCI期刊或同等文章3分每篇。科研项目获得立项的硕博生,按校级项2分,省部级项目4分,国家级项目6分计算。
汉学中心规定硕博士生必须在开题前完成60-80个小时的“三助”时间,对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完成“三助”且表现突出的同学,在综合测评中加分奖励:三助时间在150小时以上的加5分,100小时以上加3分,50-100小时之间加2分。
上一年度已获得国家级奖学金,不重复授予。
本方案经中国海外汉学研究中心党政联席会议一致通过,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