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你们好!
科研处通知: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对2012年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一般、青年项目,及2011年立项的重大转重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对2008年立项项目进行预清理。具体的通知内容请见邮件下方。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对部分长期拖延项目进行预清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年度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12年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一般、青年项目,及2011年立项的重大转重点项目。
(二)检查方式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展、中期成果、重要事项变更、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请各位项目负责人(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名单见附件1)按照实际研究进度如实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三)填写要点
1.阶段性成果的真实性。针对以往少数项目存在错填、虚报阶段性成果的问题,检查中要认真核实以下问题:①所填成果是否为项目实施期间公开发表的成果;②是否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③成果作者是否为项目组成员;④成果作者的署名顺序是否被调换;⑤成果名称、发表期刊及刊物期数是否属实。
2.阶段性成果的质量及学术影响。阶段性成果如属于以下情况的,须在《中期检查表》中注明:①发表在CSSCI、SSCI、SCI、EI等来源期刊上;②成果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摘;③刊发于《成果要报》或《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④成果获各级各类奖项;⑤政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
(四)截止日期
请各位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于10月20日前,
将审核后的《中期检查表》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行政楼319项目管理办公室;
《中期检查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yxm@bfsu.edu.cn。
二、加强结项工作管理
(一)对2008年立项项目进行预清理
为配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逾期未完成年度项目的清理工作,教育部社科司将在下半年对2008立项逾期未完成的年度项目(重点、一般、青年项目)进行预清理,请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研究进度,并于在2013年12月20日前向科研处报送结项材料。
(二)规范结项鉴定工作
1.切实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各在研项目负责人应在项资助期满30日内,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和项目结项申请。确有必要延期的,须在资助期满2个月前提交书面申请。
2.加大对成果学术规范性的审查力度。2013年5-8月,全国共有1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因存在较多引文和注释不规范的问题而被终止或撤项,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立良好学风,恪守学术规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项目。
联系人:李蕾
电 话:6243
科研处
2013年9月12日
附件: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信息一览表.doc
中期检查表.doc
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