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渊冲转载与《光明日报》(2015年04月28日 11版)
1976年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的《中诗金库》书中,英国译者写道:“中国文学是现存的文明中历史最悠久、文学艺术性最丰富的艺术高峰。”上世纪80年代,《人民日报》发表过臧克家的文章,说到美国诗人“佩服中国古典诗歌的蕴藉简约,句少意多”,“中国古典诗歌之所长,正是美国诗歌之所短”。但在同时,报上又登载了茅盾和苏联学者的谈话。苏联学者说:“你们都说中国诗词好,怎么我们看不出来?”为什么苏联学者和英美学者意见不同呢?
问题出在了翻译上。
一
欧美流行的翻译理论是“对等论”。据统计,欧美语文如英、法、德、意、西等,约有90%的语汇有对等词,因此西方语文互译的时候,尤其是翻译非文学性文字,基本上可以用对等法。但是中国语文和西方语文大不相同。据统计,只有不到50%的语汇有对等词,所以只有一小半翻译时可以用对等的译法。那么,不对等的一大半语汇怎么翻译呢?结果不是译文不如原文,就是比原文更好,通常多半是译文不如原文。这就是苏联学者看不出中国诗词好的原因,因为对等的译文译不出原文的好处。
毛泽东《为女民兵题照》一诗中有两个名句:“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美国诗人保尔·恩格尔和夫人聂华苓用对等法把第二句翻译如下:They like uniforms,not dresses.这句诗还原成中文就是:“他们喜欢军服,而不喜欢盛装。”从对等的观点来看,把“爱”译成“喜欢”,把“红装”说成“盛装”,把“武装”说成“军服”,从形式上看,译文和原文可以算是对等,但是从内容上看就不同了。
鲁迅在《汉文学史纲要》中说,中国文字有“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中文的“武装”还含有“英雄”的内容,“红装”还有“美人”的意思,这是“意美”;“爱”和“不爱”重复两个“爱”字,“红装”和“武装”重复两个“装”字,既有重复的“音美”,又有对称的“形美”,可以算是“三美”齐全,所以能够得到读者的喜爱。而英译文既没有“英雄美人”的意美,又没有重复的音美和对仗的形美,所以苏联学者如果只读译文,就看不出中国诗词有什么好了。如果要欣赏原文的“三美”,那就要尽可能使译文具有“三美”。所以如果译文不能传达原文的“三美”,译者就不能用对等法,而要发挥创新能力,用更好的译语表达方式。如下面的译文:To face the powder and not to powder the face.译文还原就是:女民兵喜欢面对硝烟,而不喜欢涂脂抹粉。这传达了英雄气概,更形象地描写了女民兵不爱打扮,“意美”更具体了。译文用了两个face,一个是名词,是“脸”的意思,一个是动词,是“面对”的意思;powder当名词是“硝烟”,当动词是“抹粉”。这样就有重复和对仗的音美和形美了。
这首诗写出了中国新女性的英雄精神,但这种精神是为了保卫世界和平的。何以见得?可以读读毛泽东的《念奴娇·昆仑》。下半阕是:“而今我谓昆仑,不要这高,不要这多雪。安得倚天抽宝剑,把汝裁为三截?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恩格尔夫妇最后5行的对等英译文是:Give one piece to Europe,send one piece to America,return one
piece to Asia,a world of peace,sharing together your heat and cold.把“一截”译成one piece(一件,一块)虽然和原文形似,但并没有传达雄伟的“意美”。试看中国翻译公司的英译文:I’d give to Europe your crest,and to Amercia your breast,and leave
in the Orient the rest.译者把三个“一截”分别译成 crest (顶部,山峰),breast or chest (中部,山腰)和the rest (余部,山脚),译文并不形似,但却传达了原文雄伟的气势,显示了原词的意美。其次,原文重复三个“一截”,因为放在行首,所以使人感到既有音美,又有形美。译文放在行中,就只有形似,而没有形美和音美了。翻译公司译文把“山峰、山腰、山脚”放在行末,使三行押了韵,这就是用“音美”取代“形似”。而译文的优劣,主要看是不是传达了原诗的意美、音美和形美,并不是和原文意似或形似,音似就更是次要的了。
二
钱锺书曾说:“艺之至者,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见商务印书馆《翻译论集》序)。朱光潜也说过这样的话(见《诗论》)。“从心所欲”就是发挥主观能动性,进入自由王国;“不逾矩”就是不违反客观规律,停留在必然王国。朱先生认为,这是艺术的最高境界。我认为文学翻译不是科学,而是艺术,所以这句话也适用于文学翻译,是中国学派文学翻译理论的依据。
中文精炼(concise),英文精确 (precise)。英文是比较科学的语文,内容基本等于形式,公式是1+1=2;中文是比较艺术的语文,内容往往大于形式,公式是1+1>2。要用精确的英文来翻译精炼的中文,如果用对等的方法,结果往往只能做到意似,而不能传达原文的“三美”。也就是说,对等译文只能做到“不逾矩”。而“不逾矩”只是文学翻译的低标准,是必要条件。“从心所欲”才是高标准,是充分条件。这就是说,中英互译不能只用对等的译文,而要用最好的译文表达方式,才能使读者满意。钱先生读了毛诗英译后说:“译者带着音韵和节奏的镣铐跳舞,灵活自如,令人惊奇。”“带着镣铐”就是“不逾矩”,“灵活自如”就是“从心所欲”,这是中国学派翻译的结果。
《昆仑》中最后两句“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表现了中国人民热爱和平的思想。这种思想自古已然。例如,在2500年前的《诗经·采薇》中,就有描写士卒战后回家的厌战思想。诗中云:“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诗中的“依依”“霏霏”,外文中没有对等词。怎么译呢?英国译者Legge把“依依”译成fresh and green(新绿),根本不知道中文有“依依不舍”的说法。“杨柳依依”是把杨柳拟人化,暗示杨柳舍不得士卒去打仗,说明了古代人厌恶战争、热爱和平生活的思想。此外,英国人把垂柳说成是weeping willow(流泪的杨柳),所以这里“依依”可以解释为依依不舍到了流泪的地步,这种译法就不是对等法,而是充分利用译语的最好表达方式。至于“霏霏”,英国译者译为falling in clouds(雪落如云),有没有表达厌战的思想呢?联系“霏霏”的下文来看:“行道迟迟,载渴载饥。”这是说士卒被战争压弯了腰,又累又饿,走得很慢。再联系上文“杨柳依依”来看,走的时候杨柳依依不舍,回来的时候又大雪纷纷,杨柳怎么样呢?不是被大雪压弯了树枝么?这样就情景交融、天人合一了。所以中国学者把这8行千古丽句译成英文如下:
When I left here,willows shed tear.I come back now,snow
bends the bough.Long,long the way.Hard,hard the day.My grief
overflows.Who knows?Who knows?英译前4行还原成中文可以是:我离家去打仗,杨柳依依不舍流泪了;战后我回家时,大雪压弯了树枝。美国加州大学West教授说,英译《诗经》读来是一种乐趣(a delight to read)。而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可见,“乐之”是阅读的极高境界。但是中国对等论者却认为“依依”应该译成 lean near(依靠过来),“霏霏”应该译成falls fast(雪下得大),这种译法正是中国文学不能走向世界的原因。
中国古诗2000年前有《诗经》《楚辞》。《离骚》中诗人巡天的诗句曰:“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语体译文是:我想叫羲和停靴慢走啊,切莫叫太阳迫近崦嵫。前面的路途又远又长啊,我将上上下下地追寻。英国译者和中国译者的译文分别是:
(英)I ordered Hsi-ho to stay the sun-steeds'gallop,to stand over Yan-tzu mountain and not go in.
(中)I bid the driver of the sun,oh,to holy moutain slowly go.The way
ahead’s a long,long one,I’ll seek my beauty high and low.
英国译者是David Hawkes,他把羲和、崦嵫两个专门名词音译。中国译者却把羲和意译为太阳神的车夫,把崦嵫意译为圣山,比音译更有意美,第一三行押韵,第二四行押韵,比英国译者译文更有音美,且每行8个音节,比Hawkes译文更整齐,更有形美。所以Melboune大学美国学者Kowallis说,中国译者的译本可算英美文学一座高峰。
三
《诗经》《楚辞》之后,到了秦汉时代。汉武帝和李夫人的恋爱故事被传为千古美谈。李夫人的哥哥写了一首赞美李夫人的诗:“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这里的“倾国”“倾城”成了形容美人的词语,但如何译成英文呢?英国译者Giles用了subvert(倾覆,颠覆),美国译者Bynner用了shake(摇动,动摇),说一个美人颠覆了一个国家,动摇了一座城市。那有什么美可言呢?原因就是中国语文内容大于形式,一个“倾”字,虽然可以有倾覆的意思,但倾国出动,倾城出动,就意味着全国全城都出动了。所以中国译者把后4行诗翻译如下:
At her first glance,soldiers would lose their town.At her second
,a monarch would lose his crown.How could the monarch and soldiers
neglect their duty?For town and crown are overshadoiwed by her beauty.第一行译文说美人回顾一眼,士兵为了看她,都不守城了,这是“倾城出动”的意思。第二行说美人再看一眼,君主都不要王冠了,这是“不爱江山爱美人”,于是有“倾覆”的意思了。可见,译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翻译。第三行原诗重复“倾城倾国”,因为中文精炼,只4个字,不怕重复;英文词多,要避免累赘,就改成说“玩忽职守”了。为什么呢?第四行回答说,因为“佳人难再得”,佳人比城和国更难得。夸张地说,就是佳人使城池和王冠都相形失色了。所以这个译文说明“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道理。“玩忽职守”“相形失色”是“从心所欲”的译文,但没超过“倾”和“难得”的范围。
中国学派的文学翻译理论和西方的对等论不同,互译时要用最好的译语表达方式,也就是发挥译语的优势。发挥优势有三种可能,即深化、等化和浅化。深化如《诗经》中的“依依”具体化为依依不舍、流下眼泪,“霏霏”具体化为雪大得压弯了树枝。等化如《离骚》中把“羲和”意译成太阳神的车夫,“崦嵫”意译成圣山。至于浅化,也包括抽象化。举唐代诗人王之涣《登鹳鹊楼》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译文为例:(英)But you widen your view three hundred miles,by going up one
flight of stairs.
(中)You can enjoy a grander sight,by climbing to a greater height.
英国译者Bynner把“千里”说成300英里,其实原文“千里”并不是“999+1”里,只是看得更远的意思;“一层楼”也并不限于一层,两层三层越高越好。所以中国译者把“千里目”说成更远大的眼界,把“一层楼”说成更高的地方。这种抽象化或浅化的译文,反比形似的译文更能传达原文的内容,更能译出原诗的意美。另外,原诗押韵,英国译文无韵,中国译文有韵有调,还有“gr”双声,译出了原诗的音美;原诗每行5字,英国译文一行10个音节,一行8个,形式杂乱无章,中国译文整齐,每行8个音节,传达了原诗的形美。所以从“三美”的观点来看,中国译文远远胜过了英国译文。
中国文学翻译理论源远流长,源自孔子和老子的思想。《论语》中“学而时习之”,就是说学到知识要通过实践才能掌握,这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也就是说,当内容与形式有矛盾时,不应该形似,而应该传达原文的内容。如此,中国文化就可以走向世界,造福全人类。
许渊冲,北京大学教授,翻译家。在国内外出版中、英、法文著译百余本,包括《诗经》《楚辞》《李白诗选》《西厢记》《红与黑》《包法利夫人》《追忆似水年华》等中外名著,是有史以来将中国历代诗词译成英、法韵文的专家。2014年8月,荣获国际翻译界最高奖项之一——国际翻译家联盟(国际译联)2014“北极光”杰出文学翻译奖,成为该奖项1999年设立以来首位获此殊荣的亚洲翻译家。